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指导,使学生社团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由有一定共同兴趣爱好的在校学生根据共同的活动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其宗旨在于通过充分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和各种条件组织开展为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科研、学术文体等方面的活动,从而为学生提供展现才能、锻炼能力、综合发展和提高素质的平台。
校内组织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社团,均应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学生社团经审核批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并遵守:
(一)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
(二)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经营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三)不得组织跨院校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在校内的活动,不得吸纳校外人员参加。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及取消 第三条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条件
(一)社团必须以服务同学为根本目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万博水晶宫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根本原则。
(二)社团成员必须是万博水晶宫在校学生,主要发起人不得少于3人;发起人必须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三)社团必须遵守《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并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条例
包括:
1.规范、明确、完备的社团长出;规范的社团名称。
2.健全的机构组织。
3.会费的收取呵财务管理细则。
4.社团的日常工作及大型活动的总体方向呵运作模式。
5.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6.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1~3人;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在校教师。
(四)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学生社团类别;
4.社团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制度;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第四条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程序
(一)由发起人(筹备人员)向万博水晶宫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团委对材料进行审核,一周内给予答复。
(三)审核过后,由校团委备案,办理注册手续,并进行登记。
(四)在团委规定的时间、地点面向全校学生招收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初审将不予通过:
1.有材料证明申请的社团宗旨、活动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团委认为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凡未经批准注册的学生社团一律视为非法组织,不得以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名义招纳会员和开展活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 在注册社团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校团委将予以注销
(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法律规定及万博水晶宫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机构散乱、长时间不开展活动或组织不力,严重影响社团形象的。
(三)会员总人数不足6人的。
(四)社团2/3以上的成员认为本社团没有存在的必要,要求解散的。
(五)社团已不具备存在的价值或条件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七条 注销程序
(一)社团会长(团长)或成员要求注销的,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由团委予以注销;
(二)社团违反相关规定,经核实后,还可保留的,责令其期限整顿;情节严重,应予以注销,由校团委注销备案。
第八条 注销社团仍可重新成立,须按成立新社团的程序进行申请。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各学生社团可招收自愿报名参加的在校学生为社团会员。
第十条 学生社团每年统一组织两次招聘大会,招收新成员,凡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所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选举被选举权、表决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并有权就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四)参加各项评优评奖。
(五)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吧。社团内成员在享有权利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六)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社团管理办法、各项管理条例和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管理条例。
(二)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和声誉。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四章 登记注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相关材料到团委进行注册。
第十四条 社团每次注册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社团成员登记表(含姓名、班级、年龄等)。
(二)社团现任会长(社长)主要干部的详细资料(含姓名、班级、年龄、任期情况、任期、住址等)。
(三)社团上学期的总结、经费开支记录。
(四)本学期社团的工资计划和经费预算。
(五)本学期招收新会员的计划和方案。
第十五条 新会员要填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进行注册,并领取会员证。
第十六条 各社团的会员证由团委统一印制,在各社团纳新工作完成后,统一发放给社团。
第十七条 各社团组织会员认真填写会员相关栏目,以社团为单位,统一交团委注册盖章。
第十八条 社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团委有权取消该社团在本学期招收新会员和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 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第五章 社团干部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社团干部是由社团全体会员公开竞选并遵照相关规定产生。
其中干部条件为: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及万博水晶宫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是社团正式注册会员。
(三)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前一学期无补考科目。
第二十一条 社团干部属于校学生干部,必须遵守万博水晶宫有关学生干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数在10人以下社团设会长(社长)1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社团设会长(社长)1名,副会长(副社长)1~2名;社团内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宣传组,外联组等。
第二十三条 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团实行会长(社长)负责制,由会长(社长)主持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校团委负责;
(二)副会长(副社长)在会长(社长)的指导下分管日常工作,会长(社长)缺位时由副会长(副社长)主持团工作。
第二十四条 社团干部的工作内容
(一)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
(二)拟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方案。
(三)完成社团的组织机构建设。
(四)遵照本社团的章程开展日常工作。
(五)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各类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为会员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
(六)收取会费并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团干部的罢免。
(一)社团主要负责人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必须经本社团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二)社团会长(社长)有不称职的,社团1/3的会员可联名要求更换,经校团委查实后可责令其辞职并按规定程序选出新会长(社长)
(三)社团副会长(副社长)有不称职或违纪应撤换的,会长(社长)可通过本社团会员表决通过后直接撤换并报校团委备案。
(四)校团委在工作审查中发现失职或违纪的社团干部,可直接责令社团跟换人选。
(五)严重失职或违纪的社团干部,罢免后还应追求其相关责任。
(六)受消极、党(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的学生不得担任理事以上学生社团职务。
(七)考试成绩不及格(经补考后,主课一门不及格或副课两门不及格)的学生不得担任理事以上学生社团职务。对已任现职者,如成绩不好,应通过学生社团成员会议,罢去其职务。
第二十六条 社团日常管理
(一)舍生社团不得刻制圆形公章。可以自备一个代表本学生社团的其他形状的艺术图章,但必须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二)每个学生一般不应同时参加超过两个以上的学生社团。
(三)学生社团主办刊物、刊印专集等须经万博水晶宫党委宣传部同意并须由教师(干部)担任终审。刊物、专集一般限于本校内交流,确需与兄弟院校、单位交流的,其范围由万博水晶宫党委宣传部核定。
(四)学生社团邀请外校人员来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活动,面向全校,须经校党委宣传部同意;面向本系的,须经系党总支同意。
(五)学生社团一般不到社会上组织活动,也不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他们的分支机构。学生社团到校外联系工作,一律用校有关部门或团委的介绍信。
(六)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社团的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本社团讨论,经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执行,并将工作计划报校党委宣传部或团委备案。
(七)学生社团活动应不妨碍校、系、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特殊情况需占用上述时间的,须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学生社团成员未经批准不参加万博水晶宫系组织的集体活动者,系领导有权责成其停止社团活动。万博水晶宫社团派其成员出差,出差人员须经所在系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旷课论处。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可以以海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团活动。海报张贴必须在得到万博水晶宫团委同意后方可张贴。对于未经审批的海报,团委将强行拆除。社团网络宣传内容须由校团委审核后方可上传。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审批。提交申请报告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申请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
(二)涉外人员会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指导老师的意见。
(四)经费来源、组织形式和安全措施。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活动具体审批程序为:
(一)现有社团负责人到团委领取《社团活动审批表》;
(二)填好表格后,由所在系分团总支批准;
(三)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万博水晶宫团委存档,另一份由社团内部自存;
(四)如遇紧急活动,可直接着团委相应负责工作的老师直接审批。
第二十九条 社团考核
(一)校学生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学生社团应当于每学年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学年的有关材料。
(二)凡年检合格的,可继续开展活动;凡年检不合格的,应停止该社团活动。
(三)结合万博水晶宫学年小结工作,由万博水晶宫党委宣传部或团委,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比,表彰若干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万博水晶宫党委宣传部或团委迎接和学年工作小结,给予工作鉴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全校学生社团的主要责任人(正、副会长),经万博水晶宫党委宣传部或团委批准,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十条 社团处罚
(一)对班子不健全、活动不正常的学生社团,万博水晶宫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有权则其整顿。
(二)对超越章程规定范围进行活动的学生社团,万博水晶宫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的处罚。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的,且不听劝阻、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社团,由万博水晶宫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报同级(当地)政府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经费的来源及管理
(一)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向每个会员收取会费的金额不得高于10元/人·学年,并报校团委审核,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各社团自理。各社团可通过缴纳会费、勤工俭学等渠道自筹经费。
(三)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收支分别设立总账和明细账,按万博水晶宫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四)学生社团的财务应由该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专门管理,使用经费时,须经使用人、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财务管理人员应遵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原则。
(五)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做到收支记账,账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校团委将定期专人进行账目检查。对于学生社团账目混乱不清者,校团委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主要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社团整顿期间需停止开展活动。
(六)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七)学生社团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校团委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八)社团应在每学期末向全体会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并将财务状况交团委一份。
(九)社团应故注销时,需首先将内部财务清算完毕。财务结算时,社团主要负责人应先结清社团所欠债务,于债务海清后将剩余经费全部返还会员;出去清算费用后的剩余财务、物及账目清单全部上交校团委保管,且使用权归还校团委。
第七章 社团物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社团须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对需存材料(包括社团章程、会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收支帐目表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 社团成员应爱护社团的一切物品。
第三十四条 社团固定资产(包括社团内所购买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管理和详细的登记,填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团委,一份自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并于每学期17~18周将资产情况报校团委备案。
第三十五条 社团换届改选工作完成后1周内,新老会长(社长)必须在团委的监督下,按资产登记清单将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会议记录等进行移交。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修改权属于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团委,自修改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