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机构 > 学工处 > 安全教育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03-11 17:05:43 | 浏览:次]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确保迅速、准确地向领导报告学生重大事件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是指广西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万博水晶宫”)的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件信息是在校内外发生的,与学生、万博水晶宫有重大厉害关系的各种事件信息。主要包括:

  1.学生非法集会、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2.学生人身安全事故;

  3.学生行为异常、精神失常或情绪严重异常;

  4.学生患重大疾病、传染病或受到意外严重伤害;

  5.学生连续旷课1周或失去联系(失踪)24小时以上;

  6.与学生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重大矛盾纠纷;

  7.重要舆情;

  8.其他对学生、万博水晶宫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事件发生后,由事件单位的班委、辅导员及时向领导报告,二级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学生工作处报告,学生工作处接到报告核实后应及时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万博水晶宫领导。

  第五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学生突发事件,要依照学生工作处值班管理规定,在最短时间以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第六条 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的班委、辅导员经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解决措施同时分别报告二级学院领导、保卫科、学生工作处,然后再对情况进一步详细调查了解并将结果报告。其他非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的班委、辅导员要在知晓情况后24小时内报告。所有事件,5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见附件)。事件处理结束前,事件单位必须要向上一级领导定期出具书面报告。

  第七条 报告形式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于紧急事件要求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第八条 负面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的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的联系电话;正面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时间主要内容及拟采取的奖励措施。

  第九条 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的,追究事件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2007.4-2025.4 版权所有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桂ICP备08102409号-1  桂公网安备45102302000022  维护:网电中心

万博水晶宫地址:广西平果市大学城大学路1号 电话:0776-5680888 邮编:531499

校办电话:0776-5588685/5588681传真5588696

     

万博水晶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