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程院科研〔2024〕5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4〕9号)精神,2024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本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申请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19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以及除对课题结题工作已有特别说明(如广西少先队工作专项课题等)之外的其他专项课题。已申请延期并承诺在本年度完成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已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结题工作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套结题材料,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桂教科学〔2024〕9号》文件附件1。原则上,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按照立项公布文件和立项通知书对课题预期成果的要求,验收本课题实际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研究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按要求进行标注。
三、报送要求
本次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并行的形式,原则上未参加网上申请的课题负责人不得进行线下报送。
课题组按照《桂教科学〔2024〕9号》附件1的要求形成一整套结题材料(包括PDF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二份),于2024年3月26日之前提交到科研处,经校级评审后,由科研处负责协助课题组开展网上申请和线下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0776-5588345。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4〕9号)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