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评卷和上交各项教学材料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卷要求
(一)期末统考结束后,各教学部门到教务处领回本学院的试卷,统一安排地点集体批改,试卷不准带出规定地点批改。
(二)批改试卷统一用红色签字笔、红色水性笔或者红色圆珠笔,要有批阅过程标记,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
(三)正确的打“√”,错误(或留空)的打“×”(如是主观题,则必须标上所扣的分值);批改试卷时空白卷给“0”分,作弊给“-1”分。(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和《教师阅卷评分要求》)。
二、任课教师期末须整理和上交的材料(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1 | 听课记录本 | 每位任课教师一本 |
2 | 教案 | 每个科目一本,用多媒体授课的还须提交电子档课件 |
3 | 各班级学生成绩电子文档 | 填好后分别交给辅导员、系部(基础部),系部(基础部)汇总后交教务处 |
4 | 试卷袋 | 内装7样材料(第1、2、3……项),详见“试卷袋的装载和归档要求” |
三、试卷袋的装载和归档要求
(一)试卷袋制作格式和归档
1.试卷袋贴上统一格式的试卷袋封面,按一个班级、一个科目的材料装在一个试卷袋中,所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专业课和选修课的试卷袋上交所属二级学院存档,公共基础课的试卷袋上交公共基础部存档。
(二)试卷袋内装的材料(共7项)
1.考试试卷、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题目。
2.试卷标准答案、作品设计或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3. 试题及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表(1份)。
4.纸质成绩册(1份)。
5.课程教学总结(1份)。
6.学生平时考查材料(1份)。
7.缺考、不及格学生名单(1份)。
四、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一)试题及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表填写要求
1.考试性质分为统考和非统考两种。
2.考试方式。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非统考科目的考试方式分为考查、实操考试、设计作品和论文等。
3.其他按《试题及考试质量分析报告表》的模板如实填写,装入相应的班级试卷袋。
(二)学生纸质成绩册填写要求
1.平时成绩登记栏中认真填写平时成绩(不能少于五次),平时成绩统一用百分制表示。
2.取平时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该学期的总平时成绩之一,填写在“平均分”列。
3.实操考试成绩填写在“实操考试成绩”列。
4.考试试卷卷面成绩填写在“卷面考试成绩”列。
5.总评成绩。以理论为主的课程:总评成绩=卷面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以能力为主的课程:总评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实操考试成绩×40%+平时成绩×30%;实践性强的课程:总评成绩=实操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思政课程:总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50%+实践能力考查成绩×20%+平时成绩×30%。(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6.特殊分数标记。对于作弊、缺考、缓考的学生,平时成绩按实际情况给分,期评成绩按特殊分数标记,作弊的期评成绩记“-1”,缺考的期评成绩记“0”,缓考的期评成绩记“2”,提交空白卷或答案全错计1分。
7.学生纸质成绩册须附上统一的“纸质成绩登记册封面”装订。
(三)电子文档成绩登记表填写要求
1.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在电子文档成绩册中 “此处填写课程全称”栏内填入课程全称,不能使用简称;同一门课程的名称要统一,不能出现多种名称;同一门课程分多个学期上课的,应在课程名称后统一标注阿拉伯数字序号(表示第几学期上课,如“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
2. 在电子文档成绩册中的“此处写登分教师名字”栏内输入登分教师的姓名。
3.电子文档成绩登记表只登记期评成绩,作弊、缺考、缓考的成绩按特殊分数标记上报,作弊的记“-1”,缺考的记“0”,缓考的记“2”, 提交空白卷或答案全错计1分。切勿删除教务处给定的成绩册上的名单,对于休学、退学、入伍、挂学籍等特殊学生,成绩栏一律标注“0”。
4.电子档成绩登记表的名称为“班级名称+课程名称”(如“17工程造价1班《建筑法规》.xls”)。
5. 各任课教师登分完毕后,将电子版的成绩登记表发给班级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公共基础课、思政课成绩发给相应负责人。
五、获取相关资料的方式
试卷质量分析报告、电子文档成绩登记表、纸质成绩登记册及封面、试卷袋封面等到学院QQ群共享里下载最新上传的模板。
六、材料上交
(一)上交教务处的材料:各班级学生成绩汇总表电子文档。由各教学部门审核汇总后发送到教务处邮箱gxgcjwc@126.com。
(二)上交各二级学院(部)的材料:试卷袋、电子文档成绩表、听课记录本、教案(跨系部授课的教师将听课记录本和教案交到所教学生最多的二级学院,在其他二级学院登记时备注为“已存某二级学院”)。
(三)上交时间
2020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上交电子档成绩到教务处,其他纸质当材料要求于1月3日之前上交完毕。
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此通知复印一份给本学院的外聘教师,并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