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需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入馆时请主动出示借阅证。
第二条 进入只限携带笔记本和文具,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其它物品请自行存放在物品储物柜中,勿带入其他无关物品及饮料零食等。
第三条 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阅览室内请不要拨打接听手机。
第四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第五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六条 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设施设备,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损坏者照章赔偿。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第七条 维护馆内秩序,不要抢占阅览室或自习室座位,不要过夜使用存物柜存放物品,不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八条 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背心入内。
第九条 不要在藏书室、阅览室、自习室进餐吃零食或从事娱乐、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办公室处理。
第十二条 本入馆须知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