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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

[ 作者:图书馆 闫雪莲 |来源:图书馆 | 时间:2023-11-14 10:20:28 | 浏览: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需凭本人的有效借阅证入馆,入馆时请主动出示借阅证。

  第二条  进入只限携带笔记本和文具,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其它物品请自行存放在物品储物柜中,勿带入其他无关物品及饮料零食等。

  第三条  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阅览室内请不要拨打接听手机。

  第四条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第五条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六条  爱护书刊资料和馆内设施设备,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损坏者照章赔偿。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第七条  维护馆内秩序,不要抢占阅览室或自习室座位,不要过夜使用存物柜存放物品,不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第八条  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背心入内。

  第九条  不要在藏书室、阅览室、自习室进餐吃零食或从事娱乐、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办公室处理。

  第十二条  本入馆须知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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